中新社北京7月12日电 (记者 王恩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2日发布风险提示称,近期,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工作人员,利用“P2P”清退资金”,以“消除坏账”。 “信访”、“接受投诉”等标语进行诈骗,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反诈骗意识和识别能力,保护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风险提示揭示了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机构实施诈骗的多种手段。 例如,不法分子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快件、互联网等渠道发布《P2P网贷机构风险专项清理通知》、《金融平台清理通知》等虚假信息,吸引投资者。 “退款登记”是通过所谓的“官方支付渠道”进行的。 投资者注册后,不法分子就会以需要缴纳保证金为付款条件,骗取投资者资金。
还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接受投诉进行诈骗,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消除不良信用记录”进行诈骗。 该负责人强调,上述诈骗手段都是非法地冒着金融监管部门的名义,利用一些金融消费者急于解决困难、挽回损失、证明自身情况的心理特点,进行诈骗。他们的纯真。
为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醒,金融监管部门不直接办理金融业务,也不与消费者发生任何金融交易。 金融监管部门从未设立或授权设立P2P、投资理财等“回流渠道”,也不会通过QQ群、微信群、交易平台等方式为公众开展资金提取工作。
官方还提醒金融消费者选择正规机构提供的合法金融服务;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谨防信息泄露; 通过官方渠道合法合理地维权; 及时报告犯罪线索或遇到损失。 (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