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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到底|摩托车托运中受损,物流方以“行规”拒赔,经媒体协调双方已告竣和解(托运摩托车)物流运输摩托车损坏,

编辑:147小编      来源:147小编     

2023-08-24 15:22:16 

 

极目新闻记者 胡长幸

实习生 沈逸飞

一辆二手摩托车在托运到目的地的过程中受损,寄件人要求物流公司赔偿遭拒,理由是发货单上备注栏里写了“保丢不保修”。这是武汉市民刘先生近期遭遇的烦恼。

3月12日,在极目新闻记者的协调下,双方协商一致,刘先生获得赔偿金,并被减免了运费。

二手摩托车托运时被损坏

3月8日,在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开摩托车行的刘先生,应买家要求,将一辆售价13000元的二手摩托车托运至荆州市公安县。至于物流,他选择了以前合作过的某物流横店大道店,包罗运费和保值费一共200元。

“在正式发货前,我对摩托车拍照和录了视频,外观是好的,还抽闲了汽油。”刘先生介绍,因为有事,他在看见物流工作人员用棉被包裹并捆好摩托车后,就先离开了,微信上给物流点老板付了费用,随后收到对方拍照传来的发货单。

记者在刘先生提供的发货单照片上看到,上面清楚打印了承运方、发货时间、寄货方、收件人、货物等信息。其中,在货物信息的备注一栏,写着“保丢不保修”字样,客户栏没有签章。

结果到了3月10日,远在公安县的买家甘先生,打电话给刘先生,称自己在本地物流点发现摩托车尾部的转向灯、后坐板、脚撑等部件出现变形或摔碎的情况,因此不能收货,要求退货或返修。甘先生还提供了相应的照片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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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时完好无损,但送到那边却是损坏的,应该是运输过程中出的问题。这些地方要修好,估计得2000元左右。”喻先生认为,这个费用得物流方赔偿

物流以“保丢不保修”拒赔

3月10日,刘先生接到收件人的电话后,就向承运摩托车的物流点负责人张先生,以及该物流品牌的武汉售后服务电话投诉此事。

然而,他得到物流承运机构的反馈是:摩托车属于异形物品,在收件人收货前确实出现了损坏,只是发货单上写明了“保丢不保损”,而且外包装也不合格,因此无法赔偿维修费。

根据刘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11日联系上这家物流点的负责人张先生。他表现,这次承运的摩托车出了问题,但是他不清楚是发生在哪个环节。以他自己的权限,只能向刘先生退还运费,他以后还有物流需要时,费用可以优惠点。

他还介绍,以前为刘先生承运摩托车这类异形货物时,一般会在发货单备注栏里注明“保丢不保修”,这是“行规”,刘先生托运过十几次活动,票据上都是这样写的。

对此,刘先生认可,以前自己拿到的收货单上确实有这样的信息,不外因为货物没出啥大破损,就没在意。“但是这次破损水平有点大,物流方不给赔偿说不外去。”他不接受物流点提出的解决方案。

记者拨打该物流品牌的400全国服务电话,人工客服表现,客户的托运货物出现破损,可以通过他们的公众服务号上传资料、申请赔偿。不外截至记者电话联系时,后台还没查到刘先生的申请理赔信息。

经媒体协调双方告竣调解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余军律师。

他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快件交给快递公司,寄件人即与快递公司签订了货运合同,快递公司作为合同中的承运方,应当保障快件的宁静。如果快件发生了丢失或损坏,快递公司须负担赔偿责任。

而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根据保价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他告诉记者,“保丢不保赔”只是快递行业的行规,该行规利用快递企业相对于消费者的优势地位,减轻或免除了己方责任,其在法律上其实是一种“格式条款”。

“寄件人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掩护法》以快递公司为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未根据公平原则接纳合理方式向寄件人提请注意免除快递公司责任的条款为由,主张‘格式条款’无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余军建议。

在记者和律师的建议下,刘先生向承运摩托车的物流公司进行了投诉。经过协商,刘先生与承运方张先生就理赔问题告竣一致,共计获赔约一半的维修费用,其余由刘先生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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