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专家认为,《条例》的出台,完善了私募基金监管制度,并划定监管底线,代表着我国私募监管进入新的阶段,也展现出监管新理念,进一步促使私募基金业务活动朝着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表示,《条例》是我国私募投资基金行业首部行政法规,补充了私募基金监管序列上的缺环,为规范私募基金提供了行政法规层面的依据,能更好平衡监管制度层级与灵活应对行业实践的需求,丰富完善了监管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