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低门槛、轻成本、微创业”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微商这几年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微商由于其临时性和隐蔽性特征,屡屡避免了处罚。因此,面对微商颇为复杂的特征,应由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管理办法,将微商纳入监管,至少实行简单备案制,尤其对资金去向进行监管。微商也是“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需要防范和打击的是以微商之名,销售假货甚至行传销之实,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现象。